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财政局严防PPP项目风险
  • 时间 : 2018-08-06 09:05:44
  • 来源 : ppp中心

近年来,金乡县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运用少量的政府资金撬动资本市场,先后筛选推出11个项目,其中9个项目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投资额126亿元。在项目推进中,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多措并举,确保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在这9个项目中已有5个项目签约落地,其中四个项目被评为省级示范项目,两个被评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垃圾焚烧发电为省级及国家级双示范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还入选全国十个成功案例在全国进行推广。


一是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把PPP项目入库关。及时将财政部出台的关于防控地方债务风险的有关政策、文件及当前我县PPP项目有关情况向县领导做好汇报,为下步开展PPP工作建言献策,提供决策依据。在项目筛选环节,严格按照财政部92号文及省财政厅新入库项目审核标准筛选和准备材料,提高项目规划的前瞻性和适用性,把好PPP项目入库第一关。在梳理项目时,对只涉及工程建设,社会资本方不承担实际运营、涉嫌违规举债的项目坚决不予采取PPP模式。


二是严控财政承受能力支出,守住债务红线。通过公开磋商的形式,聘请专业及有经验的第三方PPP咨询机构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两个《指引》,科学编制“两评一案”。一是加强对拟实施单体项目及全部PPP项目的论证,根据前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增长率,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发展趋势,科学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强化8%的预警意识,优先考虑使用者付费或缺口补贴较小的项目,深度挖掘项目盈利空间,做实评价论证,把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第一关;二是聘请专业的律师、财务及行业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PPP合同把关号脉,对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预警,把PPP项目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严守政策底线。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严禁通过“工程可用性付费”+少量“运营绩效付费”的方式,提前锁定政府支出责任,切实防止政府兜底风险。对于前来洽谈的社会资本方,即使开出的条件再优厚,也绝不保底承诺,绝不固定回报。同时,在项目融资和入股时,杜绝明股实债、明股实贷等变相融资的行为。


四是细化措施,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统筹评估和控制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严控项目风险。一是在编制实施方案时,绩效评价体系、风险识别分配、投资回报模式等核心要素要完整、合规;二是将项目涉及的运营补贴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并向县人大、县常委会报告。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三是将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的项目建设成本的30%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五是建立联评联审机制,确保合同效力。严格PPP合同审核机制,建立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审计、国土、人民银行、项目实施机构、PPP中心及法律、财务专家共同参与的联评联审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的监督作用,严格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管理;优化项目风险分配,严格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风险,确保合同效力。


六是强化项目督导,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在合作过程中,要求双方树立契约精神,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能朝令夕改。一是对资本金及履约保函实行穿透式的管理,要求资本金及保函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本金非债务性资金,履约保函要真实有效。二是对已开工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实行每周一调度,及时督导资金到位情况与工程进度,对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实行领导约谈制度或下达督导函,要求按工程进度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奚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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