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运行平稳 经济恢复明显——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综述
  • 时间 : 2021-07-20 17:51:09
  •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7月20日,财政部举行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116亿元,同比增长21.8%,比2019年同期增长8.6%,符合预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76亿元,同比增长4.5%。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专家表示,财政收入同比增速较高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和当前工业生产者价格上涨较快,同时反映了我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

  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表示,从税收收入看,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100461亿元,同比增长22.5%,比2019年同期增长8.7%。其中,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22.5%,主要是工业服务业稳步增长以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上半年工业增加值、PPI分别同比增长15.9%、5.1%;国内消费税同比增长12.8%,主要受成品油、汽车、卷烟销售增长带动;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7.7%,主要是企业利润持续稳定增长;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4.9%,除居民收入增长带动外,还与股权等财产转让和股息红利收入增长有关;进口环节税收同比增长27.6%,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长29.2%带动。

  从非税收入看,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16655亿元,同比增长17.4%。拉动非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随着增值税、消费税较快恢复,附征的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增长27.7%,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6.9个百分点;二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2.2%,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4.4个百分点;三是对部分垄断行为的行政罚款等带动罚没收入增长27.9%,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3.1个百分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增长17.1%,其中,一季度增长26.3%,二季度增幅明显回落至8.9%,一季度增幅高,主要是部分去年末收入集中在年初入库。财政部门扎实执行各项降费政策,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从财政支出看,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76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中央支出同比下降6.9%,扣除部分支出拨付时间比去年有所延后因素影响后下降2.4%,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地方支出同比增长6.4%。全国财政“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10.1%、8.2%、3.8%。

  从后期走势看,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问题依然存在,再加上去年下半年基数抬高,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并提前享受新增减税政策减收体现在今年下半年,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收入增幅将比上半年明显回落。“但考虑到上半年收入完成进度较快,经过努力,预计能够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目标。”刘金云说。

  减税降费为市场主体纾困

  近年来,我国持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将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临时性措施相结合,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对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介绍,今年减税等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具体措施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第二,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序退出。对2020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适时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第三,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四,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第五,继续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魏岩表示,目前,上述减税降费政策均已出台实施。今年部署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普遍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有利于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优化落实机制,持续发挥政策效应,让企业能有更多获得感。

  四举措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在过“紧日子”背景下,财政如何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项中新表示,财政部坚持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基本方针,下大力气优化支出结构,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资金需求,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01万亿元,增长1.8%。截至6月底,已经形成支出12.17万亿元,增长4.5%。

  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重点项目和政策性补贴也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审核,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

  三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在中央财力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压减本级、调整结构,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特别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支持,支持地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四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直达资金超过9成已下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今年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将27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到2.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

  刘金云表示,上半年,常态化直达机制有序推进,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快速落到基层和单位,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有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

  资金下达方面,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为地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留出了充裕的时间。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6月底,2.8万亿直达资金中,中央财政已下达2.59万亿元,下达比例达到92.5%,未下达的主要是据实结算资金。地方财政已将2.506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占中央下达资金的96.8%。

  资金使用方面,支出进度逾六成,为地方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方面提供了及时有力的财力保障。截至6月底,各地区形成支出1.635万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3.1%。从支出级次看,省级支出0.614万亿元,占比37.5%;市县基层支出1.021万亿元,占比62.5%,体现了常态化直达机制“据实分配使用资金、增量向基层倾斜”的制度安排。从支出结构看,各地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支出占总支出的7成以上,支持基层落实民生政策。

  四举措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项中新表示,截至6月末,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56亿元、专项债券10144亿元。发行进度较去年有所放缓,主要是今年专项债券恢复常态化管理,适当放宽地方发行时间要求,这样既不会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也可以有效避免债券资金闲置。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已被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经初步汇总,1-6月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一半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2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

  如何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项中新表示,2021年,财政部继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

  一是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会同发展改革委从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和融资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把关,要求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明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二是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防范法定债券风险。

  三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印发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细化“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举措。

  四是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以公开促规范。

  “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地方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项中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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