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 时间 : 2018-10-26 14:19:30
  • 来源 : 福建省财政厅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有力的思路举措,全面落实“七个着力”,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十项行动”。会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提高政策效应 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巩固前两年减轻市场主体负担1000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80亿元,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二是健全创新扶持政策。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新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段补助等财税政策。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做优做强。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加快实施实体经济“百千万”行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区,鼓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现有总部,大力争取闽商回归,积极吸引央企和省外大型民企在闽设立区域总部。加快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二、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市场投入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新兴产业倍增工程、传统产业智造工程和现代服务业提速提质工程等领域投入,鼓励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快投放。积极探索产业基金招商,支持各实验区、自贸试验区、金改区、开发区等吸引各类优秀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驻。


  二是提高资金整合集约效应。继续清理政策目标已实现、设立期限已到期的专项资金,整合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激励措施,加快推进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支持加快实施海洋强省行动和海丝核心区建设走深走实行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分类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构建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进一步加大商务发展资金统筹,通过加大奖励、补助等方式,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是有效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完善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制度,加快2018年新增债券728亿元的使用,支持基础设施升级行动和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等建设资金需要。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增长,特别是推进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发行试点,做好项目储备。


  三、深化关键改革 健全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通过界定范围、明确职责、制定标准,促进全省各级政府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短板,支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二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加快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三是健全生态保护和促进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23个县实施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开展田园综合体项目试点等,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探索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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