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充分发挥财政对科技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
  • 时间 : 2022-03-06 16:00:07
  •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全力推动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努力为江苏勇当国家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积极拓宽科技创新资金渠道

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构建科技创新多元投入机制,预计2021年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95%,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

一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市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江苏全省财政科技支出从2015年的37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675亿元,年均增长10.4%,高于同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特别是近年来在财政收入趋紧的形势下,江苏省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依然连续4年保持了年均10%以上的增幅。2022年省本级安排科技支出预算103亿元,占全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

二是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聚力支持科技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累计投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项目273个、金额157亿元,有力支持了长电科技、信达生物等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各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还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更大力度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三是大力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积极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应,综合运用风险补偿、专项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创新推出“苏科贷”等政银合作科技金融产品,按照财政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累计撬动贷款投放超过1800亿元。此外,实施科技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对拟在科创板等挂牌的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和挂牌板块给予分阶段引导奖励。截至2021年年底,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达71家,年度新增和存量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聚焦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全力打造科技创新强引擎

江苏集中财力和资源,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带动全省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打造苏南自创区科技创新高地。省财政设立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每年投入5亿元,支持重大科技项目、高新区创新发展等。近年来,苏南地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占全省的80%以上,苏南自创区内9家国家高新区在科技部考核评价中持续位居第一方阵。2022年,江苏财政将依托苏南自创区开展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奖补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激励机制。

二是精心培育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改革“试验田”。近年来,江苏省财政累计投入50亿元,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通过资金使用的充分放权,推动其在拨投结合、合同科研、院企联合等方面深入探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布局建设专业研究所64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192家,成功转化科技成果6000余项,相关做法和成效在2020年被中央财办列为全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江苏省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是全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引领、以3大省实验室为基础、以1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以N家工程技术创新平台为桥梁的“1+3+10+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着力在江苏创新“高原”上竖起更多“高峰”。以省实验室为例,江苏财政建立以市为主、省级按照结果导向给予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分别建设网络通信和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目前,3家省实验室建设均已取得明显成效,正全力争创国家实验室。

着力加强政策激励引导,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近年来,江苏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精准发力,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40条、科技改革30条、人才10条等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

一是有效调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军令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机制,实施科研人员激励、科研成果处置等一揽子政策。特别是将职务发明成果在省内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指导省内各家高校院所制定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赋予创新人才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大大激发了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转化成果的主动性,“科研人员拿大头、科研团队持大股”正成为新趋势。

二是充分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累计减税近3000亿元。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19年以来,江苏财政累计投入超过40亿元,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7万家,数量跃居全国第二。聚焦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培育创建28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四。实施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政策,打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运用“最先一公里”。

三是大力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2016年以来共安排省基础研究计划专项资金22亿元,其中8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研究。在多年来的稳定支持下,省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与杰出青年基金已成为江苏高校院所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品牌。近年来,江苏财政累计安排各类人才资金近100亿元,支持构建以“双创计划”“333工程”为龙头的省级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大批优秀科技人才。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苏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实施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提升人才政策整体效能。

坚持立足实际优化管理,不断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着力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在资金管理中坚持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努力使宝贵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一是着力优化财政专项资金设置和使用管理。2021年设立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江苏财政将累计投入不低于30亿元的资金,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攻关与产业发展。同时,围绕支持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科技及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方向,专项资金集中投入省级科技、工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形成支持合力,有效解决了部门分割、重复支持等问题。江苏物联网、软件等6个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占全国的24%。

二是大力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权能放尽放。2022年初,江苏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出精简预算科目、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科研经费“包干制”、鼓励聘用科研财务助理等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组合拳”,增强科研机构经费使用自主权。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探索新型研发机构“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试点工作,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是全面实施财政科技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和特点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坚持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原则开展评价,按照科技项目的周期开展评价,让科技领域专业人士参与评价,不断细化完善管理方式、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重点关注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出的经济社会效益,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

分享到 :